广西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高校党委中心组“服务广西新发展”专题理论学习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4日

 

广西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高校党委中心组
“服务广西新发展”专题理论学习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高校党委中心组
“服务广西新发展”专题理论学习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我委、厅于3月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广西高校党委中心组“服务广西新发展”专题理论学习的通知》(桂党高工宣〔2010〕7号),要求全区各高校开展“服务广西新发展”专题理论学习活动。根据“广西高校服务北部湾行”总结会议精神,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做好党委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并开好务虚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总主题为: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包括三个分主题:一是如何服务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二是如何服务做大做强做优广西工业,三是如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学习目的
    通过深入学习和讨论,初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服务广西新发展的行动计划,并对自治区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学习内容
    除桂党高工宣〔2010〕7号文件中规定的学习内容之外,增加的学习内容主要是:自治区李康副主席的重要讲话,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高枫在“广西高校服务北部湾行”活动启动会上的讲话,“广西高校服务北部湾行”活动中各市、各部门、各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上述学习内容请各高校从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广西高校服务北部湾行”专栏中下载。
    四、学习要求
    (一)讨论内容
    要紧紧围绕本次学习主题对学校如何服务广西新发展的各方面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如:
     1.本校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2.本校哪些专业在服务北部湾经济区、服务广西新发展中可以见到成效,还有哪些紧缺、急需、新兴专业空白,如何调整专业方向以适应经济社会的需要?
3.学校已经建立哪些科研平台?哪些成果已经或正在转化?哪些还没有转化?
     4.如何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
    (二)发言要求
    在集中学习时,学校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发言。
    (三)学习时间要求
    各高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应不少于一天。已经进行过集中学习的高校,若集中学习时间不够一天,应再次进行集中学习,使本专题总共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天。
    五、宣传要求
    (一)加强领导
    对本次党委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各高校要加强领导。要由一名校领导负责,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要做出具体的宣传方案,在校园内外大力营造宣传氛围,使高校“服务广西新发展”活动深入人心。
    (二)编印简报
    各高校在本次理论学习期间要编印不少于三期简报。每期简报都要及时上报我委宣传部。
    (三)校内媒体。
     1.要在校园网上设置专栏,专门发布“服务广西新发展”的新闻、资料、理论文章等(我委下发的《广西高校党委中心组“服务广西新发展”专题理论学习参考资料》光盘中的内容不得在网上发布)。
     2.要在校内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报、宣传栏等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
    (四)对外宣传
各高校,尤其是参加了北部湾调研考察的高校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主动邀请中央级、自治区级、市级等各级各类媒体以新闻、专题、专访等各种形式对本次理论学习进行宣传报道。参加了北部湾调研考察的每所高校,在学习期间要在新闻媒体(包括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刊发(播出)不少于两条的专访、新闻或理论文章等。
    六、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请各高校报送以下材料:
1.本校服务广西新发展行动计划(初稿)。
    (1)行动计划内容要求。
行动计划实施时间为三年,要紧紧围绕本次学习主题制定。计划中要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项目、保障措施等等。字数不少于3千字。
(2)行动计划报送要求。
    行动计划必须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定,按照上报文的形式报送。电子版也需按照上报文的格式。
     2.对自治区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宣传工作联系表(见附件)。
     4.宣传总结材料(刻录成光盘)。
    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的照片(注明日期、地点、内容)。
    (2)视频材料(在文件名上注明日期、地点、内容)。
    (3)简报。
    (4)在校内外各种媒体上刊发(播出)的专访、新闻或理论文章等。电台播出的要音频资料,电视台播出的要视频资料。
    (5)学习方案。
    (6)学习总结。
    (7)学习资料。
    (8)其他与本次理论学习有关的材料。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1. 本校服务广西新发展行动计划(初稿)以及对自治区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10年3月25日前发来电子版。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学校服务广西新发展行动计划。3月28日前报来纸质版。
     2.宣传工作联系表请于3月16前发来电子版。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学校宣传工作联系表。
     3.宣传总结材料光盘请于3月28日前报送到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
     4. 桂党高工宣〔2010〕7号文件中要求报送的材料内容、时间与方式均不改变。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我委宣传部:廖国良,0771—5815117;刘亚辉,0771—5815118。电子邮箱: xcb5815117@163.com。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编:530021。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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