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广西高校重点学科等研究实验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广西高校重点学科
等研究实验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十五”期间我区高校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高校的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了高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了进一步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构建高水平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现组织开展“十一五”期间广西高校重点学科等研究实验基地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广西高校重点学科等研究实验基地的申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目标,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以广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为指导,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自主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建设一批能够为广西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提供创新知识和技术支撑的学科群和研究实验机构,优化结构,重点建设,增加投入,使之成为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性示范性基地,成为高校实施“三对创新行动计划”,解决广西重点发展科技领域、支柱和优势产业领域以及社会发展中重大科技问题的智力支撑和人才基地。
   二、布点原则
   (一)“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学科等研究实验基地的建设要与“211工程”建设和我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相衔接,推动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学科分布和区域布局,做到突出重点与加强建设相结合,突出抓好与我区支柱和优势产业结合紧密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不断凝炼和提升高校已有的优势学科领域,同时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薄弱学校的扶持,加强新兴交叉和高新技术领域学科的建设布局,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鼓励和支持跨学科、多学科联合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
   (三)重点建设支撑高校“三对创新行动计划”(以下简称 “三对”)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十一五”期间高校重点学科等研究实验基地的建设要以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带动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工作,各高校申报的重点(建设)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要尽量支撑在建和拟建的重点(建设)学科建设,做到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相互对应和支撑。
   (五)此次申报将立项建设30个重点(建设)学科和30个重点(建设)实验室,包括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工作面向我区普通本科高校,并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加强建设的原则。申报类别分为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和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总称为“十一五”重点建设研究实验机构)。
申报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和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必须是校级重点建设的学科、实验室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实验基地。
申报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原则上应该是已经批准设置的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和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或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建设研究基地。
    直接申报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必须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或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同时,各高校要对本校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遴选,选择基础较好、特色明显、学术梯队水平较高、且已有长期稳定的“三对”合作“对子”,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学科、实验室和研究基地进行申报。
鼓励和支持优势学科交叉并进行有效地整合优化的新兴学科和研究机构以及人才团队的申报。
   (二)申报数量。
    为了集中人、财、物进行重点建设,采取限项申报的办法。下达给各高校申报的数额见附件1。各高校要谨慎选择“十一五”重点建设研究机构中的各种各类研究机构并等额限项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或者交叉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建设目标明确,理念先进,积极参与高校“三对创新行动计划”,有稳定的“三对”服务“对子”或产学研合作单位,有与企业、市县和行业进行科技合作、科技服务等有关“结对子”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2.具有3个以上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已形成较强的特色和优势,在国内或区内同类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或是紧密结合我区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属于广西或区域发展急需加强的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
    3.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且整体实力在全区属先进水平。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高水平、管理理念先进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优秀创新研究团队(群体);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申报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学术带头人必须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4.具有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科研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并有较强的为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承担着国家、自治区或区域的重大攻关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或教改项目,或是曾经为企业、市县和行业部门的科技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能够满足进行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开展研究生培养的工作需要,科研成果水平较高、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益明显。
    5.具有较好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教学水平较高,承担有广西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包括新世纪教改工程、优质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立项等),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毕业学生就业率高,社会反映良好。
    6.具有较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包括具有高水平的基础实验室、公共实验室和发展学科优势所必需的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和足够的专业学术刊物、图书资料及其相关条件,能够满足承担重大科学研究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需要,且管理先进,运作状态良好,对全区高校科研平台建设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申报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实验科研机构必须具有足够的相对集中的实验室科研用房、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和较完善的专业学术刊物、图书资料等现代文献资料,且有稳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能够满足开展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需要。
    申报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和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的科研机构也要有足够的实验室用房、仪器设备和专业学术刊物、图书资料能够基本满足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需要。
    7.具有较浓厚的激励创新、鼓励合作的学术氛围,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8.具有良好的建设、运行条件支撑和经费保证。
依托高校要保证“十一五”建设期间匹配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人才培养经费和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
    1.学校关于此次申报工作的上报文件(1式2份)
    2.广西高校“十一五”重点(建设)研究机构申请一览表1式2份(见附件2)。
    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实验室申请书》和《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申请书》(见附件3、附件4)各1式5份(如果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有交叉,比如桂林工学院的“材料学” 重点学科和“材料工程中心实验室”需要分别填写附件3、附件4)。
    申报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和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都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实验室申请书》(附件3),但必须在首页和填报论述中表述为具体重点建设研究机构类别,申报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和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均采用《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申请书》(附件4)但必须在首页和论述中表述为具体基地建设类别。
文中所述的各类申报表格请在我厅网站下载,网址:
http:// www.gxedu.gov.cn 。所有申报材料需用A4纸双面打印,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我厅科研管理处,同时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一并报送,附件2的研究机构申请一览表要求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制作。
    四、评审方式
   “十一五”重点建设研究机构的设置采取学校申报、实地考察、学科带头人汇报,专家评审、我厅审批的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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