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系系报《艺术之声》章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艺术系系报《艺术之声》章程
顾 问:刘锋主任
总 编:林柯辰老师 李静老师
编辑、版式:童健老师
名誉社长:黄恒聪
执行社长:梁朝露
美编组长:梁恒福
小组成员:覃涛鸿、李秀兰、李彦霖、罗常乐、张汝波
主要工作:学习编辑、排版。
记者组长:赵晨晨 小组成员:熊婧媛、覃艺茜、谢析、罗现柔、黄婷、王玲婕、武玫
主要工作:学习摄影、采访。
友情成员:廖彦博
《艺术之声》管理细规(暂行)
① 所有成员接到任务需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如无法完成应及时向执行社长提出,由社长再次安排人员。
② 采访过程中应面带微笑,热情去对待每一个采访对象,采访结束后整理好材料向社长汇报,由社长向上一级报告。
③ 开会或采访中都需全程挂上记者证。
④ 例会半月一次
⑤ 全体成员需明白自己的责任,用全心全意来对待本社。
⑥ 会开如三次无故缺席者将视为自动退出,有原因者需提前向社长请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艺术之声》负责解释。
艺 术 系
2009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