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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系报《艺术之声》章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艺术系系报《艺术之声》章程
 
顾        问:刘锋主任
 
总        编:林柯辰老师 李静老师
编辑、版式:童健老师
 
名誉社长:黄恒聪
执行社长:梁朝露
美编组长:梁恒福     
小组成员:覃涛鸿、李秀兰、李彦霖、罗常乐、张汝波
主要工作:学习编辑、排版。
记者组长:赵晨晨     小组成员:熊婧媛、覃艺茜、谢析、罗现柔、黄婷、王玲婕、武玫
主要工作:学习摄影、采访。
友情成员:廖彦博
 
《艺术之声》管理细规(暂行)
 
    所有成员接到任务需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如无法完成应及时向执行社长提出,由社长再次安排人员。
    采访过程中应面带微笑,热情去对待每一个采访对象,采访结束后整理好材料向社长汇报,由社长向上一级报告。
    开会或采访中都需全程挂上记者证。
    例会半月一次
    全体成员需明白自己的责任,用全心全意来对待本社。
    会开如三次无故缺席者将视为自动退出,有原因者需提前向社长请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艺术之声》负责解释。
艺   术   系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