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高校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自治区党委决定从2010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区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为确保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在全区高校深入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0]17号)精神,结合我区高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高校是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的思想阵地,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知识阵地,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学术阵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处于重要地位。高校党组织是党联系青年学生、联系知识分子、联系有影响的专家学者的重要桥梁,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高校的重要保证,是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核心,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肩负重大责任。近年来,我区高校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增强党的活力为目标,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高校党组织成为领导学校发展、服务师生员工、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中坚力量,为推动我区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但是,我区高校党组织建设也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不够合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一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不够突出;一些高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党务工作者队伍不够稳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在全区高校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就是要坚持运用系统思维和抓重点破难点的工作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每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解决一些我区高校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三年的努力建设,进一步增强高校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提升我区高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全区高校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全局高度,从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紧密围绕推动我区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崭新实践,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扎实实开展好这项活动,进一步夯实高校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充分发挥高校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先导性、示范性作用,促进我区党建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条主线,牢牢把握提高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个新要求,认真落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这个新任务,坚持“重在基层、重在建设、重在持续、重在实效”的基本原则,通过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强化保障、创新载体,集中建设、克难治薄,着力解决我区高校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夯实高校党组织建设科学发展的基础,着力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造活力,着力提升我区高校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推动我区高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第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抓住几个重点,解决我区高校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三年的集中建设,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时,使我区高校党的建设实现“固本强基见实效,改革创新有突破,科学发展上水平”的总体目标。
——固本强基见实效,就是要通过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坚持不懈地加强高校党的建设,进一步活跃基层、打牢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不断稳固党的先进性这个“本”,强化基层党组织这个党执政之“基”。
——改革创新有突破,就是要通过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高校党的建设,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造活力,全面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创新、手段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上取得新的突破。
——科学发展上水平,就是要通过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更好地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高校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实践中正确回答“推动高校科学发展”和“实现党组织建设科学发展”两个重大课题,真正做到开展活动与推进发展“两不误、双促进”。
三、方法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6月)
1、成立领导机构。
各高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全区高校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校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或组织人事处)及相应工作组(可设在对应处室),抽调工作人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协调。
2、开展集中学习。
在党员个人自学的基础上,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等为单位,采取专题辅导、学术报告、研讨交流、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集中学习党建工作的理论政策,为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为广大党员做学习辅导。
学习重点主要是:(1)《中国共产党章程》。(2)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第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自治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10年全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等党的建设重要会议精神。(3)《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教党〔2007〕11号)等高校党建工作的政策文件和制度规范。(4)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有关文件。
3、组织专题调研。
高校各级党组织深入基层、深入党员、深入群众,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党建工作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情况,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本校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固本强基、克难治薄的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本校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
4、制定活动方案。
各高校在深入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方案。活动方案要做到目标要求具体化、建设内容项目化、工作任务责任化。方案制定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认真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5、召开动员大会。
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对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作动员讲话,把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意义讲清楚,把上级关于这项活动的部署要求讲清楚,把学校党委的工作思路和具体安排讲清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6月—2012年12月)
1、2010年——“规范建设年”。
坚持重在克难治薄、固本强基,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着力加强高校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格局建设,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建设的规范性制度、激励性制度和保障性制度,解决组织设置不合理、创造活力不充足、各方联动不通畅、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全面推动我区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2、2011年——“特色建设年”。
以“强特色、创品牌、育精品”为目标,通过抓典型、抓示范,着力培育一批时代特征鲜明、行业特色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高校党组织建设特色项目、基层党组织特色活动,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提升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水平,努力形成“一校一特色、一院(系)一亮点”的高校党建工作生动局面,不断提高我区高校党建工作的影响力。
3、2012年——“机制建设年”。
坚持把体制机制建设作为巩固扩大党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的重要抓手,总结完善、推广应用我区高校在开展活动中创造的新鲜经验,进一步理顺高校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工作运行、作用发挥、条件保障、监督协调、评估激励等高校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9月前)
1、撰写活动总结。
各高校对整个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书面报告全区高校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
2、开展检查验收。
由全区高校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党建工作评估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规定)。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督促高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3、召开总结大会。
全区高校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各高校分别召开党组织建设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集中推广一批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抓好“三个重点”
1、扩大党组织覆盖面。
(1)公办高校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要求,根据党员分布特点和流动规律,科学调整、不断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进一步形成健全严密的组织网络;积极探索把教师党支部建在教学科研团队中,以学科为单位组建专业垂直型研究生党支部,将专业(学科)背景相同的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党员组成专业党支部群,以及把党支部建立在网上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崭新模式,形成与高校发展相适应的党的基层组织格局。
(2)民办高校要按照应建必建的要求,使学校、院系两级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消除党组织建设“空白点”;尽可能与行政、教学、科研等机构对应设置党组织,加强学生党组织建设,创造条件把学生支部建在班级上,同时积极探索在学生社区、公寓、楼栋、学生社团等领域开展党的活动,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形成关系明确、层次清晰、责任落实、运行协调的基层党组织管理体制。
2、激发党组织活力。
(1)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找准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党的活动经常化,解决有活动无活力的问题,实现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方式由传统的行政命令型向指导服务型转变,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
(2)强化组织责任和组织关爱,加强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示范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党组织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党员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特别要在完成学校重点任务、资助生活困难大学生、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帮助毕业生就业、维护校园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
3、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1)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内基层民主议事决策,加强党内基层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激发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2)结合高校师生民主意识、参政意识和法制意识较强的特点,拓宽党内民主渠道,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平台,充分运用党员大会、民主选举、干部述职、民主评议等途径和形式,使广大党员自觉主动地关心党内事务,更广泛地参与党内事务。
(3)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帮扶并重、党内关怀帮扶与帮助困难群众有机统一,重点做好评优表彰、政治关怀、生活关爱、结对帮扶等工作,使广大党员更加充分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以党内和谐促进校园和谐,凝心聚力推进学校科学发展。
(二)推进“三项创新”
1、创新发展党员模式。
(1)总结运用“双培”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实施“双培”工程,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高知识群体特别是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入党,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各类优秀人才凝聚在党的周围。抓住高知识群体的共同特点,在思想引导、主动争取、积极培养、提供平台、实践锻炼、排忧解难等方面,不断创新方法,努力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深化拓展“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改进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方式,探索贯穿大学生活全过程的党员教育培养模式,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发展质量,经过三年的努力,力争使全区高校学生党员比例从目前的11.4%提高到13%以上。其中,研究生党员比例达到55%左右,本科生党员比例达到20%左右,公办高职高专学生党员比例达到5%以上,民办高校学生党员比例达到3%以上。
2、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
(1)针对教师党员、机关党员、后勤服务部门党员、离退休党员以及学生党员等不同类型党员群体的特征和需求,积极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载体和方式,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渗透力。
(2)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媒介,发挥高校校园网络体系健全、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普及程度较高的优势,积极探索网上与网下互动的党组织活动方式,拓展党组织活动的时间、空间和覆盖面。
3、创新党员主体作用发挥形式。
围绕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党员评议制度等,积极探索高校党代会常任制和党员旁听学校党委会议、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三)实现“三个联动”
1、加强校地联动。
积极开展“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加强高校党组织与地方党组织,尤其是高校所在城区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实现互通有无、共建共享。加强高校党组织与进修教师、实习生、留学生、毕业生党员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搭建交流平台,便于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实现对流动党员的有效教育管理。
2、加强校际联动。
针对高校之间党建资源不均、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普遍开展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之间的党组织结对帮扶活动,实现不同院校之间的党建工作联动互促。通过党建工作的校际联动,促进不同类型院校之间在教学改革、师资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我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3、加强校内联动。
根据高校内部不同类型党组织的特点,加强机关与院系、行政与业务、教师与学生、研究生与本科生、本科生与专科生党支部的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搞好结对共建,实现党组织与党员联动,达到增进交流、共同进步、形成合力、共促发展的目的。
(四)强化“三项保障”
1、强化责任保障。
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努力形成校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党政部门联合抓、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健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适应高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趋势,不断完善党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结果对党务干部的激励、教育和监督作用。着眼于整体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探索建立符合高校实际、操作性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党建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制度。
2、强化工作保障。
(1)按照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拔和吸引更多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党员干部和教师党员从事高校党务工作,特别要选配好院系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要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确保他们“干事有平台、晋升有空间、交流有渠道”,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公办高校实行党建工作经费分级管理制度,着力解决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工作经费缺乏制度保障的问题。
(3)民办高校要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专款专用,切实解决党建工作经费不足、来源单一的问题。
3、强化制度保障。
(1)公办高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理论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服务承诺、工作考核评价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民办高校要全面加强党组织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完善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3)完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具体指导、督促检查、抓点示范,帮助基层党组织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示范点,辐射带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4)建立健全高校党组织建设督促检查制度,由上级党组织派出督查工作组,采取专项检查、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挖掘工作特色亮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2010年重点项目
(一)规范化建设项目
1、规范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
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组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选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提升高校党建工作水平。
2、规范高校领导工作运行机制。
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各高校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行政会议制度、校(院)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
3、规范院系领导工作运行机制。
制定加强高校院系级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各高校党委要进一步理顺院系级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重点建立健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推进院系工作科学发展。
(二)示范化建设项目
1、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在我区高校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创新方法、完善途径、拓展阵地、健全制度,确保学习全员化、常态化、长远化,使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过程成为推动党的建设、增强创造活力的过程,成为提高党员素质、推动本职工作的过程。自治区高校工委将适时评选表彰一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单位,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2、开展党支部活动优秀方案评选。
各高校党委按照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体现高校鲜明特色、贴近党员实际需求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方案设计与实施工作。在逐级评选推荐的基础上,自治区高校工委将组织评选出50个党支部活动优秀方案。
3、开展组织工作创新成果评选。
各高校党委要以内容创新、方法创新、载体创新、机制创新为重点,积极推进组织工作创新活动深入开展。自治区高校工委将评选出20项组织工作创新成果,择优推荐参加全区组织工作创新成果评选。
(三)民主化建设项目
1、推进高校党务公开工作。
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制定高校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高校各级党组织要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的代表大会提案制度等,进一步拓宽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渠道,扩大基层党员的知情权和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权,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
2、探索建立党代表常任制。
各高校党委要积极探索建立以民主为内核的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逐步建立健全保障党代表发挥作用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3、推进高校干部工作民主化进程。
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为导向,加大对干部“提名难、识别难、择优难、下来难、监督难”等难题的破解力度。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科学提名制度。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继续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式,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的办法措施,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提高选任干部质量。拓宽高校干部交流渠道,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做好高校与地方、企业、政法系统之间的干部交流工作。积极研究探索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具体办法,力争在干部“能上能下”上取得突破。完善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用人行为的监督。
(四)信息化建设项目
自治区高校工委将研究制定全区高校网络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全区高校网络党建工作会议,推进高校党建工作信息化项目建设。高校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将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在支部上,将支部建在互联网上,将支部书记连在手机上”的新型党建工作模式,全面提高高校党建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1、建立健全广西高校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库。
各高校党委和院系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内基本信息库,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内基本信息库的信息查询便捷、数据统计准确的作用,实现党员动态管理,提高党员管理水平。
2、开发启用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网络管理系统。
组织开发“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网络管理系统”,搭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便捷高效”高校党务管理的网络平台,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3、积极开发高校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
积极开发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通过手机短信互动,实现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快捷、双向、安全的沟通联系;通过手机编辑和发送党建动态、时事政策、先进事迹等主题短信,拓展党员教育工作平台,创新宣传思想工作载体。
4、建立健全高校党建工作网站体系。
高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学校有党建网站、院系有党建版块、支部有党建空间”的基本要求,大力加强党建工作网站建设,不断扩充、及时更新党建网站内容,加强网站功能开发,引导高校党务工作者、网络信息技术人员加强网络党建的理论、实践和应用技术研究,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把党建网站建设成为教育有资源、管理有手段、传播有渠道、交流有平台的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新阵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全区高校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区高校(含民办高校)开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从自治区高校工委和有关高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推进措施。党务工作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协作配合,组织动员全体师生党员广泛参与。要对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重在建设,务求实效
各高校要抓规划促建设,坚持规划先行,把加强党组织建设与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学校“十二五”规划等紧密结合。要抓基层促建设,做到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形成工作从基层抓起、任务在基层落实的格局。要抓队伍促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统筹考虑、同步推进。要抓评估促建设,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党组织建设年活动考评办法,强化激励和惩戒措施。要充分整合资源,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以最低成本实现党建工作效益最大化。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高校各级党组织要抓重点,通过重点突破来实现整体推进;抓典型,通过典型引路来示范带动。要着眼当前,立足长远,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的问题,推进高校党建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分类指导,强化督查
要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针对机关与院系、教工与学生等党组织的不同职能定位,加强分类指导,找准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要加强经常性的督查和指导,总结典型经验,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改进意见,解决实际困难。
(五)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高校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及时宣传推广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要通过举办党建工作论坛、研讨会、现场会等,推进高校党组织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高校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实行“两月一报告、一年一评估”的检查评比制度。各高校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报送全区高校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