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桂教高教〔2009〕108号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
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www.techoa.cn)公告《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我区高校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0年新增专业和专业方向的申报
各高校申报2010年新增高职高专专业(或专业方向)仍按我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网上申报备案和评议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0970号)执行。
拟新增的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公安类及教育类专业请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要求报送。
二、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报送工作
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仍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www.techoa.cn)报送。各高校在登录广西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申报及评议平台填报2010年新增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工作平台填报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包括原有专业和新申报专业)的有关内容,详细填报办法见附件2
三、工作程序
(一)各高校按照桂教高教〔200970号要求720日前向我厅高等教育处提交新增专业(或专业方向)的申报纸质材料,并完成广西高校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网站平台的申报工作。
(二)各高校于815日前完成教育部工作平台的填报工作。在完成工作平台的上报工作后,请从工作平台下载本校的“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情况表”和“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实际招生专业情况表”,打印后(加盖公章)与正式公文上报我厅高教处。如有《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的还须附上350字以内的专业简介及教学计划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并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831
(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2010年新增专业(或专业方向)进行评议。
(四)我厅将对各高校在教育部工作平台填报的拟招生专业信息进行审核,并于2009910日前将审核结果通过工作平台上报教育部。
四、其他事项
(一)2009年开始,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招生专业上报截止时间调整为每年的7月至9月。专业备案、审批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受理专业备案和审批事宜。请各有关高等学校据此合理安排好每年的专业申报工作。
(二)由于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备案专业的数据库将将交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用以编制下一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若在教育部专业设置平台填报工作中出现错漏,将影响到学校下一年招生计划的制订工作,因此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按时做好教育部工作平台的填报工作,杜绝错、漏报情况的发生。专业报送期间,教育部工作平台上将滚动发布相关工作动态,请及时关注,保证本年度专业报送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的院校登录密码已重新由系统随机产生,原密码不再通用。请各高校专业设置工作联系人与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秘书处联系索要密码,秘书处联系人:岑妍梅,联系电话:13006915360
(四)为了便于工作交流,请各高校专业设置工作负责人或联系人加入“广西高职专业设置”QQ群(群号码:18237628)。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魏莹莹,联系电话:0771581518513877183030,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编:530021
附件: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填报方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九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高职高专 专业 设置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09710印发
校对:魏莹莹 录入:魏莹莹 排版:黄 静(共印6份)
附件
 
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
工作平台填报方法
 
各高校可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登录页面(www.techoa.cn)下载学校用户的操作指南,并按相应要求完成专业填报工作。
一、学校联系人信息填报
各高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专业设置工作,并在网站平台上“联系人信息填报”栏中填报联系人信息,以便及时沟通交流。
二、2009年实际招生专业填报
各高校均须填报2009年实际招生专业的有关信息。点击“09年实际招生专业填报”栏目,在“2009年实际招生专业填报”列表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名称,出现“2009××专业实际招生情况”的页面,根据该专业2009年实际招生情况修改并补充有关内容:过去5年的平均就业率、2009年原计划招生人数、2009年实际招生人数、学费,如果该专业未招生,在下面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未招生。完成后点击“保存”,显示“保存成功”后,按同样方法继续填报下一个专业。
三、201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
点击“2010年专业填报”栏目,填报2010年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的有关信息。拟招生专业包括原开设专业和新增专业,原开设的专业通过“与去年相同专业再次上报”栏目填报,新增专业通过“201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栏目填报。
(一)填报原开设专业。
109年目录内专业再次上报。
点击“09年目录内专业再次上报”,若上报信息与去年填报信息一致,可直接在要上报的专业后面打“√”,并点击“保存”;如果需要修改专业信息,点击该专业名称,进入修改页面,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
209年目录外专业再次上报。
点击“09年目录外专业再次上报”,点击该专业名称,添加该专业的“本专业社会人才需求”和“师资情况后”,上传教学计划,修改有关信息后,点击“保存”。
(二)填报新增专业。
1.填报目录内专业。
点击“填报目录内专业”栏目,在“2010年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填报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具体内容为:选择大类、选择二级类、选择专业、专业方向、学制、所在院系名称、本专业初次举办时间、2001年以来举办情况、计划招生人数、学费等,完成后点击“保存”,如显示“保存成功”,则可继续填写下个专业。注意同一专业不同学制,以及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的请分别填报。
2.填报本省往年已批目录外专业。
点击“填报本省往年已批目录外专业”及“填报外省往年已批本省未批目录外专业”栏目,在“2010年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填报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具体内容为:专业名称与代码、专业方向、学制、所在院系名称、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核心能力、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就业面向、其他、本专业社会人才需求、本专业教师师资情况(专职和兼职)、教学计划、本专业初次举办时间、计划招生人数、学费。注意按同一专业不同学制,以及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的请分别填报。
3.填报2010年新报目录外专业,点击“填报2010年新报目录外专业”栏目,在“2010年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填报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注意新报专业用建议代码,且专业名称、建议代码不能与专业列表中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重复。填报新报专业时,点击“选择大类”选择新报专业的前两位代码,点击“选择二级类”选择新报专业的中间两位代码,在“专业代码(填写最后两位)”中填写新报专业建议代码的最后两位。其它填报内容与第2点内容相同。注意同一专业不同学制,以及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的请分别填报。
四、预览上报及查阅
(一)2010年拟招生专业预览及上报。
点击“2010年拟招生专业预览及上报”栏目,预览及上报相关信息。在序号前面的复选框内打“√”可选定专业,点击“上报”可上报所选专业;点击“全部上报”可上报预览表中所有专业;如需修改专业相关信息,可点击“专业名称”进入相关页面进行修改。点击“上报”后,则所报信息将自动转入“查阅2010年拟招生专业最终上报信息”栏目中。
(二)09年实际招生专业预览及上报。
点击“09年实际招生专业预览及上报”栏目,预览及上报相关信息。在序号前面的复选框内打“√”可选定专业,点击“上报”可上报所选专业;点击“全部上报”可上报预览表中所有专业;如需修改专业相关信息,可点击“专业名称”进入相关页面进行修改。点击“上报”后,则所报信息将自动转入“查阅09年实际招生专业最终上报信息”栏目中。
(三)查阅最终上报2010年拟招生专业信息。
点击“查阅2010年拟招生专业最终上报信息”栏目查阅相关信息。
(四)查阅最终上报09年实际招生专业信息。
点击“查阅2009年实际招生专业最终上报信息”栏目查阅相关信息。
(五)下载并打印最终上报信息。
点击“下载并打印2010年拟招生最终上报信息”可下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情况表,点击“下载并打印09年实际招生最终上报信息”可下载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实际招生专业情况表,下载两个表并打印后(请加盖公章)与正式公文及附属材料一并上报教育厅高教处。
五、省厅反馈信息
(一)省厅同意2010年开设专业。
点击“同意开设专业”栏目,在“省厅同意2010年开设专业一览表”中查看相关信息。
(二)省厅不同意2010年开设专业。
点击“不同意开设专业”栏目,在“省厅不同意2010年开设专业一览表”中查看相关信息。
(三)需修改后重新上报专业。
点击“需修改后重新上报专业”栏目,在“需修改后重新上报专业一览表”中查看相关信息。
注意:表中各专业为省厅返回学校修改专业,点击“专业名称”进入相关页面根据省厅意见修改后重新上报。
六、教育部反馈信息
(一)教育部同意开设专业。
点击“教育部同意开设专业”栏目,在“2010年教育部同意核定招生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一览表”中查看相关信息。
(二)教育部不同意开设专业。
点击“教育部不同意开设专业”栏目,在“2010年教育部不同意核定招生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一览表”中查看相关信息。
(三)教育部返回修改专业。
点击“教育部返回修改专业”栏目,在“2010年教育部返回修改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一览表”中查看相关信息。
注意:表中各专业为教育部返回学校修改专业,点击“专业名称”进入相关页面根据教育部意见修改后重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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