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继续教育部>> 幼儿教育>>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幼教类教师自治区级培训班学员考核汇报工作的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9日   点击数:

 

桂幼师函〔2010〕8号
 
关于做好“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幼教类教师
自治区级培训班学员考核汇报工作的函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幼儿园:
根据《第二期“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第五批(幼教类教师)自治区级培训方案》的安排,将于今年6-7月对学员进行培训成果考核并开展总结、汇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考核项目及要求
(一)完成培训学习的物化成果
完成《个人专业发展计划表》,集中学习阶段研修日志7篇,基地研修日志5篇,幼儿园教育活动案例评析2篇,基地研修总结报告1篇,读书学习体会2篇,教育故事2篇,原创教育活动方案设计(含反思)1份,原创教育活动教学录像光碟1份,全面培训总结1篇,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已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交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
(二)答辩。由专家组对学员的培训总结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进行答辩。
(三)培训效果调查。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园丁工程”幼教类教师自治区级培训班学员培训效果调查问卷》。
二、学习成果汇报
(一)教育活动汇报与研讨。由导师及专家组推荐、评选出4-5个教育活动,面向全区进行展示。
(二)园丁论坛。由专家组推荐4-5名学员作教师专业成长及学习收获的发言。
(三)导师组工作总结。每个导师组对本组指导工作的概况、收获、感想及学员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交书面总结一份。选出本组各类优秀物化成果各2份(列出类别、姓名、篇名即可)。
(四)总结。表彰表现突出的学员。
三、时间安排
(一)学员请于6月20日前完成上述物化成果(含电子文稿)及教育活动方案设计、组织教学活动光盘等一并交本组导师审阅。
(二)各导师组请于6月25日前将本组学员的物化成果(含电子文稿)及教育活动方案设计、组织教学活动光盘、导师组工作总结(含本组学员活动照片光盘)等交我校“园丁工程”办公室。
(三)各导师组请推荐本组2名学员的教育活动,于6月23日前将光盘交我校“园丁工程”办公室,参加研讨课选拔。
(四)各幼儿园负责人请于6月25日前将学员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填写好交我校“园丁工程”办公室。
(五)学员于7月1日下午15:00-17:00到我校“园丁工程”办公室报到,并进行答辩分组抽签,做好答辩准备。7月2日进行答辩。
(六)7月3-4日在我校礼堂举行学员教育活动汇报及园丁论坛研讨活动。届时将邀请国内著名幼教专家进行教育教学专题讲座及活动点评,并邀请杭州幼儿园老师到现场上观摩课。研讨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表现突出的学员。
(七)为进一步扩大“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幼教类教师自治区级培训活动在我区的影响,更好地发挥幼儿园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我们计划将这次学员考核汇报活动中的教育活动汇报课和园丁论坛向全区幼儿园领导和老师们开放,请各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及学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督促学员按时完成以上各项考核汇报工作,并做好观摩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25日。因场地有限,各市参加观摩的人数限50人以内,观摩报到时间为7月2日下午15:00-18:00,由各市领队统一在我校“园丁工程”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食宿安排:学员参加考核汇报活动期间住宿统一安排(暂定住文泽酒店,标准约65元/人.天),伙食自理。学员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补贴等由所在幼儿园按有关规定报销。观摩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二)观摩会务费:每市领队1人及每位学员所在单位可派2人(含助教)免费参加观摩活动,其他参加观摩的人员收取会务费200元/人。会务费请于7月2日下午报到时由各领队统一交我校财务处并开具票据。
(三)学员物化成果及调查问卷寄交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邹霞老师收。电子邮箱:gxyspxb@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曹小瑾老师联系,电话:0771-2568126,13607865507。传真:0771-5884584。
 
附件:1.“园丁工程”幼教类教师自治区级培训班学员培
训效果调查问卷
 2.“园丁工程”幼教类教师自治区级培训班学员考
核汇报活动观摩报名表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21世纪园丁工程 幼教类教师 培训 考核 函
抄报:厅基教处、师范处。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0年6月3日印发
(共印130份)


版权所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