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幼培〔2010〕6号
关于举办第54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各幼儿园: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适应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幼儿园园长队伍,我区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幼儿园园长必须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为配合做好这项工作,我中心决定举办第54期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现任或拟任的幼儿园正、副园长(含各级各类幼儿园),及需要学习的幼教工作者。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考察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
三、培训时间
7月14日报到。
7月15—24日为第一阶段集中面授学习时间。
7月25日—10月8日在岗自学、完成作业。
10月中旬参加第二阶段集中培训,包括听课、考试、外出考察、撰写考察报告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习、考核及发证要求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坚持参加面授、自学和考察各阶段的活动。在集中面授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缺勤。在岗自学期间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做好读书笔记,完成作业、论文,并参加考试。在外出考察期间要虚心学习,遵守纪律,撰写考察报告。学习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获得由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学分。
五、收费及食宿安排
(一)培训费。
经物价部门核准,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交培训费680元、课本资料费200元(暂定)。第二阶段外出考察费用另计。
(二)食宿推荐。
1.住宿:学校附近有多家宾馆、酒店与我中心有协议价,学员可自行联系。
(1)气象宾馆:双标间80元/间.天,电话:0771-5870276。
(2)桂检宾馆:双标间100元/间.天,电话:0771-2262266。
(3)文泽酒店:双标间130元/间.天,电话:0771-5854288。
学员也可在学校的学生公寓住宿,8人间15元/人.天,联系人及电话:何秀莲,13117714765。
2.伙食:可在学校食堂自行就餐。
食宿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六、报名须知
请于6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xbm5884584@163.com报名。
正式报到时,请将填写好的纸质报名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和本人中师以上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复印件各一份交到我中心,并交验毕业证书原件。
报到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育才楼1楼培训部。
广西幼儿教师培训中心
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