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幼研〔2010〕2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区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市幼教研究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展示我区幼儿园符合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幼儿兴趣和需求、深受幼儿喜爱的自制玩教具成果,推广我区教师在自制玩教具及教育教学方面的科研成果,充分发挥自制玩教具在丰富幼儿园教育教学手段、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广西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区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比活动。
本次评比活动坚持自愿申报、集体推荐、严格评审的原则,按市属地为参评单位,各幼儿园先向本市幼教分会申报,经各市分会初评后,于2010年7月4日前将通过初评的作品集中报送到学会,参加自治区级评审。
本次活动分别设立优秀作品奖和活动组织奖,由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有关评选工作。自治区级评审获得前20名的优秀参赛作品,将由学会统一上报给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参加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比。
本次活动每件参赛作品收取参评费35元,由各市幼教分会集中收取,并与参赛作品一起报送到广西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邹霞老师收(530022)。
参加本次作品评选者需阅读《第二届全区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比活动方案》(见附件1),填写《第二届全区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两附件均在广西学前信息网幼教研究分会专栏下载。“参评作品申报表”需由幼儿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幼教分会广泛发动当地和本系统幼儿园、幼儿教师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按照《第二届全区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比活动方案》(附件1)、《第二届全区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参评作品申报表》(附件2)的要求,逐级选拔,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广西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一日